各有关药品企业、医疗机构:
为方便生产企业、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网上操作,非基本药物与基本药物合并为一个采购系统,系统操作的入口为“网上药品采购系统”。现将各药品采购方网上操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在采购过渡期内,因未办理好有关供货手续,仍需采购上一轮非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的,可通过“过渡期网上药品采购系统”采购,采购过渡期结束,该系统关闭。
二、在原“网上基本药物采购系统”中已有基本药物采购的中标生产企业,可继续使用原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;没有基本药物采购的企业,则使用“非基本药物限价竞价系统”的用户名和密码。
三、在原“网上基本药物采购系统”中有配送权限的配送企业,可继续使用原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;在系统中没有配送权限的企业,则使用报名时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,如密码遗失,请向中心申请恢复初始密码。
注:网上采购各用户的具体操作请看“操作指南”
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
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