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我省药品集中采购中进口药品注册证有关问题的通知
有关药品生产企业:
目前,2010年度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投标材料资质审核工作已经结束,尚有少部分进口药品因注册证过期未能审核通过。经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研究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凡因进口药品注册证过期审核未通过的药品,生产企业应按照《关于做好投标药品的信息维护和材料递交工作的通知》(豫医药管〔2010〕17号)附件3要求递交材料,经审核后可参加本次投标报价。
二、 2010年度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公布前,仍未提供有效进口药品注册证的,该药品不予公布,不能参加网上采购。
2010年7月30日18时前,将材料递交至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一楼企管部。
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